page contents 检测标准及操作说明-上海泗航实业有限公司

检测标准及操作说明

检测标准

电子叉车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是克(g)、千克(kg)吨(t)。该电子叉车秤的准确度等级按生产企业的声明应达到Y(b)级秤的要求。又车电子秤的铭牌、面版或表头等明显部位应标注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,其标志、编号和说明必须清晰可辨,牢固可靠。该叉车电子秤不允许使用者自行调整。

操作说明

一、开关机

通电后, 按【开关】键开机,仪表进入笔划自检,如果秤台上的重量在开机置零范围内,进行自动置零,并进入称重状态。否则仪表给出提示并且显示此重量。

按【开关】键3秒以上,仪表显示[ OFF ],然后关机。

仪表在电压小于5.8伏,仪表低压报警灯亮,请及时充电,电压小于5.6伏时,仪表将不能正常工作,显示[-LO--],若还是没有进行充电,仪表在半分钟后自动关机。

二、按键操作说明

在标定状态下,部分按键将执行以下的功能:

1.[置零]键执行“加1”功能,按下[置零]键后,指示灯对应位数字就加一, 加到9后自动归零。

2.[除皮]键执行“移位”功能, 按下[除皮]键后,指示灯指示位右移一位, 到最小位后自动移至最高有效位。

3.[#]键执行“输入”功能, 按键后会将设定的数据输入仪表。

三、称重操作

1. 置零:

按下[置零]键, 可以使仪表处于置零范围的数据回零,只有稳定灯亮后才能进行置零操作。

2. 除皮:

在称重状态下, 显示重量为正且稳定灯亮时, 按下[除皮]键, 可将显示的重量值作为皮重扣除,此时仪表显示净重为0,净重灯亮,在毛重为0的情况下,再按下[除皮]键, 仪表即清除皮重值。

【注】毛重是负值时不能除皮。

3. 累加:

正常称重状态下,当测量数据大于或等于20分度且数据稳定,将[累加]键按下,仪表执行“测量值手动累加”功能。此时,仪表将先显示累加的总数据(分两步):[total ](提示下面显示的内容为累加的总量数据) 显示约1秒后显示累加数据[******],然后显示总累加次数(分两步):

[nub](提示下面显示的是次数)显示约1秒后显示累加次数[ ***],然后累计指示灯亮。

注意:累加重量最大累加结果≤99999;累加结果在未进行过清除操作前,始终保持,掉电后也不会丢失。若按[*]键时净重小于20分度,则只显示累计量,不进行重量和次数的累加。

4. 清除累加结果:

称重状态下长按[累加]键, 仪表显示[ CLr],清除累加的次数和累加的总数据。首次累加时应先清除再操作。

5. 节电

称重状态下,如果仪表净重为0,约2分钟处于稳定状态,仪表进入节电状态,仪表显示[ -],当重量变化或者有按键操作时退出标定状态。